房地產企業是否直接參與項目的經營管理
1、債權融資:一般不參與
債權融資的項目更注重融資前的授信和擔保措施落實,因為債權人獲取的是固定收益,項目經營的利潤大小對于債權人意義不大,債權人一般不會參與項目的經營管理。
項目經營期間,債權人仍然還是圍繞違約風險的控制和擔保物的保值進行風控。
2、股權融資:多直接參與
項目經營對股權投資的意義卻完全不同。
項目經營業績直接關系到股權投資利潤分紅。對項目經營的管控,是保證信托機構獲得利潤的保障。因此股權投資中信托機構都會直接參與項目經營管理。
信托機構可以自行組建運營團隊管理,與開發商項目管理團隊合作,也可以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管理,可以授權第三方機構履行財務投資人股東的權利。
投后管理是股權投資的重中之重,信托機構為保證收益、控制風險一般都會謀求項目公司的控制權。